福州 2月15日 银行卡明明在身边,却被人在ATM机上先后取走数千元钱。而这一切,都是“克隆卡”搞的鬼。台湾女子楼某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提起公诉,近日被长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
经查,2018年1月,楼某通过朋友介绍到达福州后,在一名叫“小黄”的男子安排下,她在长乐区一家宾馆安顿下来。楼某白天自由活动,晚上7时后便从“小黄”手中分得一些银行卡到ATM机上取钱,之后,楼某再将银行卡和钱交还给“小黄”。
短短几天,楼某共计使用164张“克隆卡”,在长乐区各银行ATM机上取款47300元。
检察官提醒:公民要加强银行卡安全使用意识,遇到类似银行卡被盗刷的情况应及时冻结、挂失银行账户并报警,以免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