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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个村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 闽侯12.8万多农民变股民

作者: 日期:2018-08-21 09:38:39 点击数:

 闽侯12.8万多农民变股民

  美岐村以店面出租作为村财收入主要形式。

  福州8月20日 从闽侯县农业局了解到,闽侯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截至20日已有54个村完成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继承等四项权能,4.8万余户12.8万多名农民成为股东。

  2014年11月,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家林业局确定在闽侯县等全国29个县(市、区)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2015年5月6日,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获得批准,闽侯县正式打响这项改革攻坚战。

  作为福建省这项改革的唯一试点县,按照中央部署,闽侯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聚焦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三大重点任务,全县上下直面问题难点,积极探索创新,在清产核资、确认农村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建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完善集体股权管理制度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闽侯12.8万多农民变股民

  闽侯县农业局库区移民开发局局长吴家钿介绍,闽侯县做到清产核资全县农村全覆盖,到2015年底,摸清全县279个村集体家底——固定资产原始价值合计8.49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4.75亿元、公益性资产3.74亿元),资源性资产29.79万亩。2016年10月,闽侯县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工作,确认农户数13.35万户、村集体成员数51.26万人。

  闽侯县选择经营性集体资产较多的14个村,作为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改革试点村,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建立新型组织机构,完善集体股权管理,保障农民股份权利。至2017年6月底,14个试点村全部组建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村集体资产折股到人、确权到户,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继承等四项权能。在此基础上,选择60个符合条件的村,全面开展村级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目前,已有40个村完成这项改革工作,剩下的20个村将在今年底完成。

  今年初,昙石村、美岐村、岐安村等14个试点村中,已有9个村为村民分发了去年的红利。昙石村村民黄海说:“去年我们村每股分红1200元,我家六口人六股共分到7200元。过去对村里的事,我们不是很关心。现在知道村里赚多少钱、花多少钱和每个村民都有直接关系,我们对村里的发展就更加关心,也更愿意主动参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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